鄰里借車起糾紛 法官調解促和諧
2026-01-17 00:01:10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艾京昆 | 作者: | 點擊量:9325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真 楊波)近日,瀘溪縣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成功調解一起因車輛借用引發(fā)的損害賠償糾紛,同村村民徐某甲與徐某乙在執(zhí)行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達成和解。
徐某甲與徐某乙系同村村民,徐某甲出于信任將其新購買的車輛借給徐某乙使用。徐某乙在駕駛過程中不慎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導致車輛損壞。事故發(fā)生后,雙方就賠償金額產生分歧,多次協(xié)商未果,徐某甲訴至瀘溪法院。案件審理過程中,經法院調解,雙方當事人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協(xié)議。徐某乙在賠償5萬元后,便不愿支付剩余賠償款,徐某甲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
雙方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達成和解。
法院在執(zhí)行過程中,發(fā)現徐某乙經濟困難,且考慮到雙方系同村村民,平日關系不錯,于是決定組織雙方調解。執(zhí)行法官通過“背靠背”與“面對面”相結合方式,從法理情等多個角度分別與雙方進行溝通。一方面向徐某乙耐心釋明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指出其作為車輛使用人,因過錯造成車輛損壞,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,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;另一方面也與徐某甲積極溝通,引導其考慮徐某乙的實際困難以及雙方多年的鄰里情誼。最終,在執(zhí)行法官調解下,雙方達成執(zhí)行和解,徐某乙現場履行部分賠償款,并承諾余下賠償款分3年履行完畢。至此,雙方握手言和,糾紛得到圓滿解決。
“謝謝法官的調解,既保障了我的權益,也維系了我們的鄰里感情?!毙炷臣自谡{解結束后說道。徐某乙也坦言:“多虧法官耐心釋法析理,既讓我明白了法律責任,也保住了多年鄰里關系。”
責編:艾京昆
一審:艾京昆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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